城市文明,邀您护航。为进一步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建设理念,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提高抚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创城办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文明观察员”志愿者80名(每区20名),任期三年,审查合格后,颁发聘书,持证开展工作。
一、文明观察员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居住在城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2.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有志愿服务活动实践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参政能力较强,为人公道正派;
4.热爱家乡,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能够合理安排时间参与公益活动。
二、文明观察员的职责
1.依规对贯彻落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
2.调查、收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确定的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和26个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配合市创城办工作,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秩序、文化经营场所、施工工地及窗口行业规范服务及群众的不文明行为等进行记录、反馈;
4.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指标,按照点位要求,对小区、公园、广场、街道、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问题查找并记录,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映至市创城办;
5.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
6.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及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7.协助市创城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文明观察员的权利
1.颁发“文明观察员”证书;
2.受邀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3.在全市各类好人、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评选中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截止,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临江东路21号)517
报名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从事过志愿服务的证明(如有则提供)
联系人:张笃德
联系电话:585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