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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足球直播_365体育投注-平台官网印发《东洲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号:东政办发〔2023〕10号    成文日期:2023-4-9 12:34:33
文件正文  
东政办发〔2023〕10号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60足球直播_365体育投注-平台官网印发《东洲区

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共抚顺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抚顺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东洲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现已经区政府第十九届三十八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9

 

东洲区人民政府会议制度

 

一、区政府实行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二、区政府党组会议由区政府党组成员组成。区政府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区政府党组会议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区委可以派员列席区政府党组会议。

区政府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区政府党组会议召开前,区政府办公室应做好会议准备,提前将会议议题书面通知党组成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安排的重大举措;

(二)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及区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制定拟订政府规章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

(四)政府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

(五)重大改革事项;

(六)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七)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八)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九)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

(十)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当由区政府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向区政府组成人员征集,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初核并报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区长审核、区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贯彻360足球直播_365体育投注-平台官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重要决定、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

(二)讨论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四)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五)需要区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组成,由区长或由区长委托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和主持。各乡镇、街道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并根据需要安排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列席人员由议题承办单位提出,报办公室主任审定。

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区政府办公室征集、汇总,经办公室主任初核并报负责日常工作的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贯彻360足球直播_365体育投注-平台官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重要决定、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

(二)讨论通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或以区政府名义报告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需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和文件;

(四)讨论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和重大专项规划、计划;区本级财政预决算安排、重大财政政策调整、体制变动和重大财力追加事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等事项;

(五)讨论通过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重要报告;

(六)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

(七)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发布的规章、决定、命令和重要行政措施;

(八)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部署重点工作;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研究决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以区政府名义授予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和表彰决定;

(十)决定和部署区政府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五、区长办公会议由区长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区长提出,参加会议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六、区政府业务会议由副区长主持召开,研究、处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区政府领导同志提出,参加会议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七、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业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需提请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由提请单位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并报批《区政府会议议题审批单》。上会议题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提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前期工作不成熟的,对事先沟通不充分、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提请会议审议。涉及重大事项的要提供专题会议纪要,方可提交会议审议。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将上会议题内容主动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相关议题未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同意的,区政府办公室不予安排会议审议。会议议题一般于会议前一天确定,杜绝临时动议安排上会议题。会议材料(见附件)由议题汇报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会议材料前置审核程序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会议意见,需要对会议审议材料进行修改完善的,由汇报部门在3日内完成,并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组卷归档。

八、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业务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按程序报主持召开会议的区政府领导同志签发。

九、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不能出席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业务会议的,必须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提前请假并告知区政府办公室,并商定合适人员代为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

十、参会人员原则上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按会议要求签到,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接打电话、翻看手机、打瞌睡、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参加会议不带笔记本记录等,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会,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会。参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将标注“会后收回”的文件材料带出会场,未经批准不得传播未公开的会议内容;参加重要会议和涉密会议,不得携带手机及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会场。

 

附件:1、区政府会议审议题审批单.xlsx

                  2、上会材料模板.doc


 

 

 

 

 

 

 

 

 

 

 

 


 
文件解读